时间:2018/3/2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自年1月1日起

河南省地方税务机关将实施“五险”统征

依法统一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等社会保险费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

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省政府决定自年1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年1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地方税务机关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等职责。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中的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部分自年4月1日起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二、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将核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缴费额传递给地方税务机关,作为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的依据。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依法自行申报,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单位职工应缴费额,由地方税务机关委托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代扣代缴,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税务机关足额缴纳;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费额,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税务机关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缴费人按照政策规定直接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缴费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申报事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地方税务机关对税收和社会保险费实行税费统征统管。缴费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银行批量扣费等途径和方式,进行多元化缴费。地方税务机关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辅导,为缴费单位和个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缴费服务。

四、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由省地方税务局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另行制定,并及时告知缴费单位和个人。

河南省人民政府

年12月12日

社保基金一向被称为“保命钱”

这次改革与几十万济源人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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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有哪些具体变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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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我市企业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需到地税机关相应征收机构进行申报缴费,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中的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也将于年4月1日起改由济源地税统一征收。

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依法自主申报,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

单位职工应缴费额,由地方税务机关委托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代扣代缴,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税务机关足额缴纳。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费额,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税务机关足额缴纳。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缴费人按照政策规定直接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缴费时间

用人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向地方税务机关自行申报、足额缴纳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代扣代缴的单位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以后用人单位每月缴税的同时,顺便就可把社会保险费缴了。

其他以个人名义参保或者续保人员,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的应缴费额,向地方税务机关一年申报一次缴费数额,可选择按月、季、半年或一年一次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方式。

来源:济源地税

济源日报新媒体中心制作

编辑:牛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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