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最低缴费工资基数为元,较上年增长元 下月起,我市将调整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根据上年度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而定,缴费基数高低将影响职工的“五险”待遇。 济源晨报记者从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局获悉,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缴费年度,使用一套缴费基数。调整依据为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日前,省统计局发布了年河南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单,年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元,即每月元。 按照规定,我市年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高于%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因此,最低标准由去年的每月元调整为每月元,职工工资低于此标准按此标准缴纳,高于此标准的按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缴纳。最高标准由去年的每月元调整为每月元,职工工资高于此标准按此标准缴纳,低于此标准的按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缴纳。 和往年一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仍按28%的比例缴纳,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照此计算,如果企业职工个人按照元的月最低缴费基数计算,个人每月应缴纳元养老保险费,比去年多交18.08元;按照元的月最高缴费基数计算,个人每月应缴纳元养老保险费,比去年多交90.48元。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执行,按20%的比例缴纳。 □刘玲 济源晨报记者吴桐 来源:济源网 赞赏 长按白殿疯发展期什么样中科治疗白癜风有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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