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55号)、《关于做好年县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50号)、《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33号)、《河南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以及(济区编〔〕1号)编委会议纪要精神,结合示范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实际,现制定济源示范区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13名,其中:轵城卫生院2名,玉泉卫生院1名,五龙口卫生院1名,梨林卫生院1名,承留卫生院3名,下冶卫生院1名,邵原卫生院1名,大峪卫生院3名(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仅限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和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服务期满的特岗全科医生。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在年8月24日至8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第二行政区7号楼房间)报考。 每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时现场资格审查同步进行,重点审查应聘者的报考信息及报考资格条件。 报名-(示范区卫生健康委人事科)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13名,其中:轵城卫生院2名,玉泉卫生院1名,五龙口卫生院1名,梨林卫生院1名,承留卫生院3名,下冶卫生院1名,邵原卫生院1名,大峪卫生院3名(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仅限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和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服务期满的特岗全科医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无违规违纪以及影响从事本专业的不良记录;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年龄及相关资格条件;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岗全科医生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 7.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在年8月24日至8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第二行政区7号楼房间)报考。 每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时现场资格审查同步进行,重点审查应聘者的报考信息及报考资格条件。 报名-(示范区卫生健康委人事科) (二)报名要求。 1.应聘者报名时须填写《济源示范区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用A4纸从指定网站下载后填写),并粘贴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另交同底版照片6张和电子版。 (1)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毕业证; ③学位证(以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须提交); ④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特岗全科医生应聘的,须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 ③执业医师证; ④河南省“人才工程”特岗全科医生就业协议书。 2.特岗全科医生限报临床医学专科及以上岗位。 3.以专科学历或者特岗全科医生身份报考的,通过现场资格初审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2:1;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通过现场资格初审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1:1;凡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已通过现场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请于年8月29日9:00—12:00到原报名地点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 4.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由应聘者本人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三)加分照顾政策。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53号)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确认并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根据《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号)精神,特岗全科医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和提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应聘本科及以上岗位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主要包括医学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等。满分为分。 应聘人员于年9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者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应聘-专科及以上岗位的,按拟聘用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因应聘人员缺考等原因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岗位数达不到2:1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应聘本科及以上岗位的,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面试满分为分。对在面试中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在原报名地点领取,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总成绩。 1.应聘本科及以上岗位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应聘其他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名次并列,参加笔试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增加一次面试的方法择优确定;免笔试的岗位采取增加一次面试的方法择优确定。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19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侧重于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七、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自正式聘用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工作。 八、其他 (一)成立济源示范区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济源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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