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4/25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双节”期间,宾馆、文物建筑、旅游景区等场所人流量集中,为切实做好以上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济源市消防部门提醒各场所要做好以下工作:

宾馆

1.单位应逐级逐岗位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每月消防检查、营业期间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等要求,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员消防演练。

2.宾馆饭店所在建筑应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床位数在20张以上的宾馆应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3.客房和餐厅包房门后应设置楼层疏散图,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疏散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应采用平开门,严禁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等。不得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金属栅栏、广告牌等,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

4.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应当同具备自动消防设施维保资质的单位签订维保协议,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测试、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5.应将客房、布草间、厨房、配电房、洗衣房、各类库房等作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明确专人看护和巡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落实24小时值班。厨房按规定设置火灾探测和可燃气体探测系统,配置灭火设施器材,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装置。

6.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保护,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开关、插座和照明器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或材质上。严禁在室内停放电动车并充电。

7.室内装修、装饰工程应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有关手续。营业期间不得进行装修、改造、油漆和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施工作业。装饰装修材料严禁使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燃烧后产生大量有毒烟气的材料。

文物建筑

1.文物建筑的产权人或者管理、使用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2.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文物建筑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制定实施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6项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文物建筑应根据实际确定消防车道,配置消防给水系统、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确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防火间距。对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检测,确保使用功能。

4.文物建筑内严格控制使用明火。确需使用时,应加强火源管理,采取有效防火措施,指定专人看管,必须做到人离火灭。

5.文物建筑内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电器选型、安装等应符合相关规范和防火要求,并配备适用的电器火灾防控装置。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室内外电气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等保护措施。要定期开展电气火灾风险评估,对电气线路和电器要定期检查检测,确保使用安全。

6.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严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并在明显位置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等标志。

7.在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举办祭祀、庙会、游园、展览等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进行防火检查,增设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同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预先组织演练。

8.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每季度应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文物建筑对社会开放期间,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并强化夜间巡查。

9.文物建筑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演练。在宗教活动、民俗活动等人员集中的重点时段,应当结合实际制定专门预案。

10.文物建筑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增强防火安全意识,掌握防火技能。单位人员应当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要结合实际对公众开展消防宣传,在醒目位置设立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张挂消防安全宣传图标。

农家乐

1.农家乐的业主(或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应逐级逐岗位明确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每日昼夜应各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巡检,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员消防演练,加强重点部位人员值守,确保消防安全。

2.农家乐不应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不得采用金属夹心板材作为建筑材料,每25m2应至少配备一具2kg灭火器,应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

3.农家乐每间客房均应按照住宿人数每人配备手电筒、逃生用口罩或消防自救呼吸器等设施,并应在明显部位张贴疏散示意图;单栋建筑客房数量超过8间或同时用餐、休闲娱乐人数超过40人时,应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轻便消防水龙。

4.农家乐每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相邻两个安全出口的水平距离应大于5m。当房间门至楼梯入口的疏散距离小于15m,且使用楼梯疏散的各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时,除首层外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客房、餐厅、休闲娱乐场所、厨房等应设窗户,且不应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广告牌等遮挡物。

5.农家乐禁止采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烟火”等警示标志。严禁在卧室使用明火和燃气灶具。

6.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阻燃套管保护。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擅自增设大功率用电设备,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搭、挂物品。严禁在室内停放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或充电。

7.严禁在地下室、客房、餐厅内存放和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厨房内存储液化石油气时,每个灶具配置不得超过1瓶。严禁在客房内安装燃气热水器。

8.施工时应指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责任人,动火作业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完全熄灭。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9.农家乐的从业人员应熟悉岗位消防职责和要求,做到“一懂三会”(一懂:懂本场所火灾危害性;三会: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组织疏散逃生)。

旅游景区

1、统筹部署消防安全工作。旅游景区(点)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景区规划并积极实施,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装备,提高抗御火灾能力。

2、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旅游景区(点)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职责,健全各种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符合场所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建立自救灭火队伍。旅游景区(点)要结合实际组建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装备,加强灭火技能训练和实战演练,提高扑救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

4、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旅游景区(点)应当通过广播、设置警示标牌、导游讲解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醒游客和居民不带火种进入景区,不在景区内吸烟、宿营、野炊、篝火等。

5、严格用电安全管理。旅游景区(点)要建立完善用电管理制度,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测和维护,更换老化破损线路,严禁乱拉乱接电线、超负荷使用电器。

6、加强防火巡查。旅游景区(点)要建立专门防火巡逻队,每天对景区内的公共建筑、营业摊点和重点部位进行消防安全巡查,保障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7、严格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旅游景区(点)要严格管理景区内举办的文化娱乐、庆典、展销等活动,经批准举办的,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控制动火用电;未经批准或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的不得举办。

8、自觉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旅游景区(点)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采取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编辑:古少杰/张威

传播消防常识,人人有责。↓↓↓请点赞转发~

赞赏

长按向我转账

受苹果公司新规定影响,iOS版的赞赏功能被关闭,可通过转账支持。









































复方木尼孜其颗粒副作用
北京哪有治疗白癜风的专家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jiyuanshizx.com/jysxc/2594.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