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人行济源支行、济源银监办联合出台《关于落实豫证办48号等文件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多措并举,撬动济源房市。 本文摘编如下,具体政策以原文件为准。 公积金支撑 夫妻双方都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限额由35万元提高为40万元,只有一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限额由20万元提高为25万元;支持基础装修费贷款。 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商品房,可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提出不超过5万元额度的基础装修费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加上住房公积金基础装修费贷款原则上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5%;延长贷款时间,缴存职工还贷年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实行省内异地贷款。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贷款条件不变。 货币补贴 自本文印发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济源户籍家庭,且购房之后一个月内缴纳契税的,可以向市财政申请获得购房货币补贴。其中年6月30日(含)前购房,可以申请获得相当于契税纳税额度40%的货币补贴;年7月1日至9月30日(含)购房的,可以申请获得相当于契税纳税额度30%的货币补贴;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含)购房的,可以申请获得相当于契税纳税额度20%的购房货币补贴。 年元月1日(含)至本文印发之日(不含)期间购房,至本文印发之日尚未缴纳契税的,如在年12月31日(含)前缴纳契税,亦可申请获得市财政一定比例的货币补贴。其中:年6月30日(含)前缴纳契税的,可以向市财政申请获得相当于契税纳税额度30%的货币补贴;年9月30日(含)前缴纳契税的,可以申请获得相当于契税纳税额度20%的货币补贴;年12月31日(含)前缴纳契税的,可以申请获得相当于契税纳税额度10%的货币补贴。 贷款贴息 自本文印发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含)前在我市首次购买商品住房或首次购买改善性住房,可以向市财政申请获得贷款贴息。其中自本文印发之日起至6月30日(含)前购房可以获得一年全额贷款贴息;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含)购房的家庭,可以申请获得相当于一年贷款利息一半的贷款贴息。上述贷款贴息标准统一按住房公积金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鼓励外来人口购房 本文印发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含)前在我市购房的外来人口,可以申请获得市政府特别资助的不低于元的购房资金。 其中购房人系大专(不含)以下学历的,可享受元特别资助购房资金;大专学历的,可享受元特别资助购房资金;本科学历的,可享受元特别资助购房资金;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享受元特别资助购房资金;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可享受元特别资助购房资金。 鼓励现役军人购房 鼓励驻济部队现役人员以及济源籍在外地服现役人员在我市购房。上述人员服役期间自本文印发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含)前在我市购房的,济源籍在外地服现役人员可以享受元特别资助购房资金,驻济部队现役人员可以享受元特别资助购房资金。上述购房人同时具备享受第四条政策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单项执行。 鼓励村镇人口落户城市 济源非市区村镇户籍家庭自本文印发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含)前在城区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且购房人的户口转入城区的,可向市财政申请获得元的购房补助资金;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含),可向市财政申请元购房补助资金,其中市财政承担70%,商品房项目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承担30%。 城中村居民补助 城中村家庭分户后因宅基地政策调整不能在本居民委员会解决住房的,自本文印发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含)前在城区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可以申请获得市政府给予的元补助资金;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含)可申请1元补助资金;其中市财政承担70%,商品住房项目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承担15%,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承担15%。商品住房项目与购房家庭户籍地一致的,街道办事处承担30%。 单位团购优惠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团购商品住房。自本文印发之日起至年12月31日(含)单位组织团购成功签约付款的,根据团购单位申请、开发企业对相关事项的证明以及房管部门备案合同,由市政府按照合同面积予以补贴。其中:团购规模超过30套(含)不足套的,每平方米补贴20元;超过套(含)的,每平方米补贴30元,允许若干个单位联合团购。 喜欢本文,就分享吧! 济源广播电视报公众帐号 赞赏 长按向我转账 受苹果公司新规定影响,iOS版的赞赏功能被关闭,可通过转账支持。 北京中科医院是假的吗专业治疗白癜风医院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jiyuanshizx.com/jysxc/247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