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治疗权威医院 https://myyk.familydoctor.com.cn/2831/ 近日,河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发放年度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的通知。 通知提到,为切实做好河南省失业人员生活兜底保障工作,结合当前河南省失业保险基金保障能力,经研究,决定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保障范围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通知明确,失业补助金,可申领6个月,自审核通过的次月起逐月发放。参保失业人员缴费满1年(含)以上的,按元/月计发;参保缴费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元/月计发;参保缴费不满6个月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按元/月计发。临时生活补助,可申领3个月,自审核通过的次月起逐月发放。按元/月计发。 附全文: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放年度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为切实做好我省失业人员生活兜底保障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5号)精神,结合当前我省失业保险基金保障能力,经研究,决定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范围 保障范围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其中,失业补助金发放对象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即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发放对象为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 二、发放标准 (一)失业补助金:可申领6个月,自审核通过的次月起逐月发放。参保失业人员缴费满1年(含)以上的,按元/月计发;参保缴费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元/月计发;参保缴费不满6个月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按元/月计发。 (二)临时生活补助:可申领3个月,自审核通过的次月起逐月发放。按元/月计发。 三、申领方式 全面推行“全程网办”经办模式,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