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明办安排部署,在基层单位申报、市文明办进行资格审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组织现场考评、知识测试、社会评议的基础上,经市文明委领导审定,现将拟推荐的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社区、省级文明村镇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文明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 监督() 电子邮箱:wm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