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转自:济源市人民法院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 王冬胜: 本院受理原告卢斌、卢一飞、卢卫斌、刘迁、卢自龙、郭俊超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六个案(案号分别为:豫民初号、号、号、号、号、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 济源济水源工艺品文化服务有限公司、苗利霞、侯小态: 本院受理原告济源市文化管理处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 苗利霞、侯小态: 本院受理原告赵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 苗利霞: 申请人赵丹诉你与侯小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年1月3日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本院审查后于同日依法作出()豫财保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申请人苗利霞名下位于济源市丽城花园6号楼2单元室的房屋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间允许使用,但不得变卖、变更、转让、过户、抵押。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 谢治国: 本院受理原告吕亚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 崔小红: 本院受理原告李亚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汤帝南路济源市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 苗卫东、马小红: 本院受理原告苗维平诉你们与苗白旦、贾玉琴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 济源市绿欣饮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新利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 王扬: 本院受理原告杨小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 谭文忠: 本院受理原告王朝诉你与卫玉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人民法庭(思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 姚永军: 本院受理原告张民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人民法庭(思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有奖爆料 凡是通过加小编CCTV品牌影响力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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