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连预约 https://m-mip.39.net/baidianfeng/mipso_9360568.html 如何让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有实效?近日,济源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组织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法院案件庭审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变过去的“法院邀请、人大组织”为“人大组织、法院实施”,充分彰显代表的主体地位,突出人大的主导权,让代表旁听监督越来越有刚性。 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法院案件庭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赋予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能,是一项司法监督方式的创新性举措。 旁听什么案?《暂行办法》最大的突破点,就是变过去法院确定好案件,组织好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变成人大代表选定自己关心的、愿意听的案件。在确定旁听庭审案件时,将优先选择5类案件:在本行政区域内影响较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案件;人大代表提出的案件和人民群众信访反映的典型案件;与人大常委会监督议题有关的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建议旁听的案件;其他需要组织人大代表旁听评议的案件。 如何选择旁听代表?《暂行办法》规定,组织代表旁听庭审活动原则上每季度一次,每次邀请代表15名左右。参加旁听的人员为驻济全国、省、市人大代表。代表通过平台进行报名,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选定代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代表,根据报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有以下3种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人大代表或所在单位是诉讼当事人的案件;人大代表近亲属是诉讼当事人的案件;与人大代表有其他利害关系的案件。 如何彰显代表旁听监督的刚性?《暂行办法》给出4项制度性安排:一是旁听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将对参与庭审工作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进行集中评议;二是填写《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测评表》,对法院、检察院进行评议;三是法院、检察院在收到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书面反馈的代表意见建议后,在20个工作日内报送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在收到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将公布在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上;四是法院对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的案件,在作出裁判后10个工作日内,将法律文书报送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在收到法律文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裁判结果公布在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上,接受代表监督。 “《暂行办法》的出台,让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不再是‘一听了之’,而是形成‘点案旁听’‘庭后评议’‘结案反馈’这样一个相对完整的司法监督闭环,进一步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履职监督的实效性,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公平。”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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