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晨报新闻- 好不容易买了房 还要为小区只售不租的停车位而心塞? 辛辛苦苦工作一天下班回家 还要因他人拖欠物业费被断水断电而心累? 还有 小区公共区域的经营收益归谁 …… 这些让小区业主闹心的事 未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近日已正式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一些热点问题,也将有法可依。 物业断水断电搜索案例 去年6月,济源晨报报道了国泰花园业主赵先生的遭遇。 “物业公司在处理小区问题方面不尽责,还要让我们全额交物业费,我觉得不公平。我们掏的钱,应该是跟物业服务挂钩的。”业主们与物业公司沟通无果,物业采取了断水断电等措施。“水和电是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公司提供的,我们也按时交了钱,物业应该没有权利停我们水电。”赵先生说,物业公司将这两项费用与物业费捆绑在一起,让小区里的很多业主烦感。 修订后 对此热点问题,此次修订草案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不配合管理等为理由,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小区收益归谁搜索案例 去年,有市民致电济源晨报新闻热线,称所住小区广告频发,且广告费都被物业收走了,业主却并不知道这些广告款的流向。 修订后 对于这个问题,此次修订草案也明确规定,物业不得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等,同时也不能擅自设置营业摊点。 如果违反该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违法经营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个人处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单位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用部分、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车位问题搜索修订后 据悉,修订草案在车位问题上也做出了相关规定。若建设单位将车位、车库出售给本区域业主以外的其他人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返还,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每违规出售一个车位、车库,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建设单位对业主要求承租的车库、车位只售不租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建设单位将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不优先出租给本区域内业主,或者将多余车位、车库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使用人的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将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将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济源晨报 广告合作/- 赞赏 长按鐧界櫆椋庨仐浼犲悧鐧界櫆椋庤兘娌诲ソ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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