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院科技创新水平,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市编委《关于济源市农业科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批复》(济编[]6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人才4名(财政全供)。现制定如下简章: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引进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农科事业;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岁以下(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的。 三、引进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年11月20日至年11月22日,应聘者可在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济源市农业科学院人事政工科( 2.报名要求 (1)应聘者按照我院公布的专业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者资格确认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济源市农业科学院年人才引进报名表》2份(用A4纸从指定网站下载后填写)。 ②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3.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资格预审、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考试形式,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拟引进岗位数小于等于10︰1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拟引进岗位数大于10︰1比例的,先进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各科满分均为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引进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 (1)根据应聘者所学专业进行分组面试。设立面试专家组,负责对应聘者进行面试。 (2)专家组组成:专家组成员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面试要求: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由各专家组成员提问,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创新思维和应变能力。 (4)面试满分为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遇名次并列的,采用增加一次面试的方法择优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由于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侧重于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无递补人员,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六、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源市农科院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有关要求 (一)成立济源市农业科学院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此次人才引进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进行。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三)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凡与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也要按规定实行回避。 (四)设立监督举报-(院办公室) -(院人事政工科) 八、信息发布 济源市农业科学院年人才引进的有关信息及事项均在济源市农业科学院 本简章由济源市农业科学院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济源市农业科学院年人才引进计划表 附件2:济源市农业科学院年人才引进报名表 济源市农业科学院 年10月30日 编辑:「河南人事考试」编辑部 提示:1、点击阅读原文查看详细公告 2、站内回复“济源”获取更多招考资讯 赞赏 长按福建白癜风医院北京中科白瘕风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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